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强卫书记、骆惠宁省长、徐福顺常务副省长、苏宁常委、马顺清副省长等领导多次听取红十字会的工作汇报,对红十字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红十字会的工作,提出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希望,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极大地增强了红十字工作者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信心,为青海红十字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进步注入了强大动力,青海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大对红十字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落实了青海省救助救护中心机构和编制。省编办下发了《关于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挂青海省红十字救助救护中心牌子的批复》和《关于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增加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批复》,核定救助救护中心副县领导职数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为省红十字救助救护中心项目各解决建设资金400万元。二是为加强省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力量,省编委会议决定为省红十字会增加1名副会长(副厅级)领导职数,明确“省红十字会厅级领导职数共3名,其中,常务副会长1名(正厅级)、副会长2名(副厅级)”。三是为支持省红十字会综合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省财政厅将我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今年已安排应急救护专项资金200万元,核心项目配套资金、业务专项费用也有所增加。四是省红十字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红十字核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矿山、化工、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 从业人员中开展职业卫生应急救护培训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为促进全省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推动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工作动态
-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发展
时间:2013-02-21 来源:青海省红十字会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9531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大对红十字工作的支持力度......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