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改进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8-02-26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青海省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934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为反对“形式主义”,同时作为“党建与业务融合提升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经党组研究同意,2018年将对我会拟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改进。在往年以单行材料签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多个目标责任书融合为一个目标责任书,并将业务工作也纳入其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为反对“形式主义”,同时作为“党建与业务融合提升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经党组研究同意,2018年将对我会拟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改进。在往年以单行材料签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多个目标责任书融合为一个目标责任书,并将业务工作也纳入其中。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级负责,层层签订
  一是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党组成员根据所分管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认真起草本人与党组书记所签订的《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体现“一岗双责”,并抓好督促检查。
  二是党组各成员与分管口党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党支部书记根据支部组成部室情况,将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体现到《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并逐条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体现特色
  一是体现实际工作。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要力戒形式主义,要言简意赅,真正按上级要求将实际工作写进去,有一写一、有二写二,不搞虚虚套套、假大虚空。
  二是体现工作特点。因不同支部所组成的部室不同,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要结合本支部的工作特点,体现出不同特色,要量化、效果化。
  三、从严从紧,及时上报
  草拟《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是我会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党组成员、各党支部要认真起草,按要求及时上报。
  党组各成员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草拟的目标责任书交党组书记审核签字。请各党支部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所草拟《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交机关党委审核。机关党委提出修改意见后,各党支部于2018年3月15日前交分管党组成员审核签字,并反馈机关党委。3月10日、3月15日两个时间段每逾期一次,将在半年工作考核中对支部成绩核减1分,两次核减2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样式

  
  
  
                   中共青海省红十字会机关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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