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青海省红十字会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18-03-28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青海省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9082
  2018年3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印发《青海省红十字会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我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宣传部长会议、文明办主任会议部署要求,在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紧紧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贴近实际,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为实现我省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推动“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红会助力红色”党建品牌为基础,不断探索符合红十字会党组织特色的党建品牌项目,将政治建设贯穿全年,确保“党建与业务融合提升年”活动的全面实施,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融入到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全过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做好学习计划安排,抓好督促检查考核,带动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3.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照省委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行动自觉。教育干部始终把坚持党性原则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原则,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我会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扎实开展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好“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凝聚信仰力量。
  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确保在提升道德素养、激发工作干劲、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4.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出台以及全国和我省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贯彻,结合单位中心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正确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省情,针对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结合实际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将充分利用“红会助力红色”、“红会助力+”等品牌,与联建单位积极开展党性教育,加强廉政警示,深入基层、深入农牧区、贴近群众普及救护知识,实施救护项目,提供救护服务,发挥红会特色、助推事业发展。全体党员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党性,强化党员意识和责任,会里将以红色文化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行使党员权力、落实党员义务,形成品牌、推进项目、连续实施,使党建品牌建设真正与红十字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二、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工程
  5.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把核心价值观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全会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深入干部职工心灵,转化为自觉行动。广泛运用单位官网、局域网、“两微”、宣传栏、展板等传播载体,深入宣传核心价值观主要内容。因地制宜开展传统、国防、民族团结进步、中华优秀传统等教育活动,并在会机关办公区、备灾救灾中心办公区、救助救护办公区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墙,生动形象阐释“24个字”基本内涵。不断完善职工文体活动室、省红会实物档案室、省红会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在会内开展“五型机关”和“四德”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红十字文化,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6.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文明礼仪教育,深入宣传和倡导践行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化“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网络”四大工程建设,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对单位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视情追责,实施惩戒。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7.注重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在全省红会系统组织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挖掘选树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类先进典型,常态化做好评选推荐并做好做细做实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劳模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关怀关爱工作,广泛宣传学习尕布龙等“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先进人物,弘扬“两弹一星”精神、“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等青海精神,继续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评比活动,选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唱响“最美声音”、体现“最美现象”、倡导“最美精神”,在全会形成弘扬革命精神、践行核心价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社会风尚,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素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宣传联络项目部
  三、坚持以文化人,不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
  8.加强文化建设,凝炼机关精神。加强机关制度文化、廉政文化、机关文化、法治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干部职工书屋”,传播红十字文化,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一是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和道德实践活动,争创文明单位。加强健身和文体器材的管理,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落实工间操制度,为增强干部职工体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创造条件。二是注重我会工青妇组织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运动会、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登山、羽毛球、乒乓球、棋牌、书画比赛等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凝聚力。组织团员青年、红十字会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三是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城市创建和各类文体比赛等道德实践活动,为扎实推进我会精神文明建设激发新动力。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深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利用“党建与业务融合提升年”活动载体,有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利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经典诵读、歌咏、书画、演讲、摄影和各项体育运动比赛活动。积极开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家庭美德,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促进我会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立足实际,丰富内容,多形式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融入机关工作全过程,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寓教于乐文体活动,培育机关文化,凝练机关精神。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会机关工会、妇委会、团支部委员会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9.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化管理、项目化建设。把“五型”机关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性工程,融入机关建设全过程,推动会文明处室创建,引导干部职工做文明职工、文明市民。落实具体责任,加强文明单位日常管理,做好争创评选2016—2018年度文明单位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10.制度化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全面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服务组织和领导体系,经常有效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组织实施红十字志愿服务依法登记工作,推动我省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中国红十字总会“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青海省红十字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备案。做好志愿者备选“人才库”、台账等基础工作。
  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事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社区党建与文明和谐社区建设贡献力量。结合实际,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应急救护培训、慰问贫困群众、宣传相关知识、送温暖、献爱心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员进社区关爱困难群众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在职党员、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送温暖、献爱心和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宣传联络项目部
  11.积极参与“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加强与社区联系协调,倡导机关单位内部或系统内开展“五星级文明户”活动创建。重点开展好“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以家庭“小气候”温润机关、社会“大气候”,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12.在精准扶贫中实施好精神扶贫行动。围绕“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工作,落实“双帮”机制,加强帮扶力度,开展城乡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和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认亲”帮扶,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带动扶贫点和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与帮扶村党支部开展共建共创活动,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在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中,指导帮扶村群众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生活方式,培育形成绿色健康、崇尚科学的风尚,在助力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1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并体现在履职尽责中。积极开展“爱绿护绿”“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绿色人生”“关爱母亲河”、参观省直机关党校生态环保教育实践基地(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裸鲤救护中心)等生态文明道德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培养生态意识、节俭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14.切实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题研究部署,制度化长态化推进。在干部职工中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不断强化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意识,发挥红会联系和服务贫困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加大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的救助力度,发挥红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实施品牌项目,发挥红会优势,做到“四个倾斜”(即:把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向民族地区倾斜;把实施“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把实施红十字助医助学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把推进“救护关爱生命”工程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大民族地区群众的救助力度, 以实际行动为全省各族贫困群众排忧解难,让他们得到实惠,感受到温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15.加强机关环境、秩序建设。巩固西宁市创城成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注重点滴养成,从小事做起,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西宁市民文明公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我会的工作、学习环境,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区等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无烟化,无“脏、乱、差”现象。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任务。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五、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6.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邀请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人员作法治宣讲辅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不断完善单位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照章办事。
  将“法律进机关”活动和红十字应急救护“八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拓展培训范围,创新救护模式,服务全省重大赛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综合治理和平安青海创建工作,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强化会内综合治理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无重大失密、工伤、火灾、交通等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等刑事案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17.加强组织领导和文明办自身建设。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贯彻执行省文明委工作要求,每年要专题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机关党委会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投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单位文明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执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细则、工作计划,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和工作成绩,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方法、对策,做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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