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总字[201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制定的《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规范中国红十字会投入玉树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总会特制定了《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诵知。
附件:1.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抗震救灾 资金管理 细则 通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印发
校对人:王晓燕 印发份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