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海东地区“博爱一日捐”活动结束

时间:2012-08-21   来源:海东地区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10063
  为积极响应青海省“博爱一日捐”募捐组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和各县、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地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活动于5月初正式启动,历时三个多月时间,于8月20日基本结束。
  为积极响应青海省“博爱一日捐”募捐组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和各县、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地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活动于5月初正式启动,历时三个多月时间,于8月20日基本结束。此次募捐活动共募集善款1318329.81元,其中地直各单位捐款  187007.51元,六县捐款1131322.3元(民和246385元、循化239571.1元、乐都198233.3元、平安189262元、互助157238.5元、化隆100632.4元)。
  为切实做好2012年海东地区“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地区红十字会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动员,使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一、统一部署,宣传到位。为开展好此次募捐活动,我会在活动开始前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成工作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确保了活动的扎实有效。同时,为保证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我会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在电视台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开展一日捐活动热烈的氛围,并得到了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支持与积极参与。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为使此次募捐活动规范有效,在募捐方式上,我会采取了集中募捐与分散募捐相结合,变坐等捐款为工作人员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实地进行宣传动员等方式相结合。针对部分县和单位对募捐活动不重视,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不得力,参与率、捐款额偏低等现象,我会下发书面督查通知及督查表格,并抽调专人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捐款情况,公开透明。募捐活动中,我会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高度负责,一丝不苟。坚持依法组织捐赠,接受捐款后,向捐款单位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同时搞好统计、汇总和统一专户储存,在收款、汇总、储存上不差一分一厘,并将每阶段捐款数额编发简报进行公布,使捐款情况更加公开、透明。
  搞好慈善救助,关爱弱势群体,“博爱一日捐”活动激发了人皆有之的爱心,创造了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正是那些善良的人们共扬爱心的风帆,使地区红十字会较好地完成了“博爱一日捐”活动,通过博爱一日募捐将最大限度的发挥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救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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